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消息,8月20日上午,在上高县沿江中路建材市场“顾地管业”店内和黄金堆成仁驾校相继发生2起持枪杀人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况玉林(男性,身份证号36222819750316051X,锦江镇大塘村人),作案时身穿白色上衣、黑色裤子,头戴黄色头盔,戴墨镜,案发后骑一男式摩托车逃离现场。目前,公安机关正迅速组织警力全力追捕,望广大市民发现嫌疑人线索后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07952521141。
暴力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1、 不良的生活背景
不良的生活背景是指压抑个性、妨碍人格正常形成和发展的生活经历和环境,如贫困、缺乏母爱的人生早期经验,缺乏理解与友爱的人际关系等。在这种不良的生活背景下,极易形成一种反社会人格。尽管这种不良生活背景是作为人的直接环境而发生影响的,但它常常是社会矛盾的折射。不难理解,一个在非暴力环境下成长的少年,比在一个充满暴力的环境下成长的少年更少暴力倾向。
2、 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常常作为一种强刺激而导致杀人、伤害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当纠纷中有过错的一方未受到应有的批评与处理,而无过错的一方也未得到适当的救济抚慰时,后者可能会采取过激行为用以泄愤报复。纠纷一方或双方心胸狭窄,报复心重,更易发生暴力行为。因此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官僚主义、不依法办事或者不能秉公处理,都可能导致矛盾的激化而引起恶性案件的发生。
3、 婚恋挫折
婚恋的挫折常常导致厌世、自杀或杀人。而易于导致婚恋挫折和纠纷的情况主要有:包办婚姻;一见钟情,草率结婚;喜新厌旧,第三者插足;未婚同居,三角恋爱;恋爱中断,人财两空;以及现在的一夜情等等。
4、 暴力渲染
有研究表明,暴力渲染具有一种心理暗示作用,看到过别人实施攻击性的儿童或成人,比没有看到过的人更易采取攻击性行为,并且具有较大的强度。如果他在某种场合下被激怒,那么暗示的影响就会被激发出来。因此报刊、影视对暴力事件的宣传报道,哪怕它无意于教唆人去实施暴力行为,但可能实际上起着暴力犯罪的渲染作用。众所周知,在美国9.11时间发生后一段时间,电视镜头曾多次播放基地组织劫持飞机撞向世贸中心的图片,后来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美国就禁止了这种实际上可能起到暴力渲染的行为在电视上的播放。
5、 被害人的积极作用
暴力犯罪常常是在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互动中产生的。个人品行不端、生活作风不严肃,首先实施挑衅行为等,往往成为个人被害的诱发因素。通常人们认为被害人只是犯罪行为的被承受者,在暴力犯罪中则远非如此。有些暴力犯罪是被害人的行为激发的:最近几年有些黑心的老板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党民工索要工资时甚至对民工兄弟动辄使用暴力,引起民工的反感,以致引发老板被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2006年5月11日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讯:南京建邺区金马郦城C区建筑工地民工多次讨薪未果激愤之下用电焊机砸死工头。
6、 暴力犯罪人的个性缺陷
暴力犯罪人一般具有如下心理特征:易冲动,缺乏以致能力;性格孤僻、心胸狭窄、自卑感强、疑心重,报复心强;虚荣好胜,以自我为中心;文化水平低、道德素质差。这些个性上的缺陷,降低了人的自我控制能力,从而加大了对不良刺激的反应强度。
佰佰安全网:拖欠工资如果打死包工头无责,估计不会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了吧?
( 责任编辑: 武伟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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