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抑郁症老人住院治疗,医院没要求家属陪护,凌晨时分,老人走出病房下到2楼,从窗户爬出时掉到楼下摔伤,直到4小时后才被发现……
2017年3月3日,74岁的刘老汉到瓦房店第四医院住院,这是一家以精神科为主要医疗服务范围的医院,刘老汉经诊断为焦虑性抑郁症,医院告知刘老汉家人需要有家属陪护,并要求家属在预防坠床与跌倒告知书、开放病房住院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2017年3月21日,刘老汉出院。
2017年7月25日
刘老汉由女儿陪同再次到瓦房店第四医院住院,诊断为焦虑性抑郁症,刘老汉住在6号楼420病房,医院未要求家属陪护。
2017年8月19日23时50分左右
刘老汉称睡不着觉,护士进行检查后,通知了值班医生,值班医生医嘱给刘老汉口服半片催眠药物。
2017年8月20日
凌晨2时08分左右
刘老汉从病房中走出,从4楼消防通道走楼梯下到2楼
2时11分左右
试图打开二楼消防通道门,但未能打开,之后刘老汉转身从门对面窗户爬出坠落到楼下
2时13分左右
护士查房发现刘老汉不在病房,于是在4楼进行了查找,并从4楼消防通道向上进行查找。
6时20分左右
刘老汉被发现倒在6号楼外东北角,头部出血。后刘老汉被送到瓦房店市中心医院抢救,经初步诊断为脑挫裂伤、外伤性脑室内出血、颅盖部线性骨折、颅底骨折、头皮裂伤、肺气肿,最后诊断为弥漫性轴索损伤、脑挫裂伤、外伤性脑室出血、颅盖部线性骨折、颅底骨折、外伤性鼻出血、头皮裂伤、肺气肿、凝血异常、高血糖、心肌挫伤。
15时35分
刘老汉去世,死亡原因为脑功能衰竭并心跳呼吸骤停。
医院被判赔偿18.9万余元
刘老汉家属将瓦房店第四医院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28.5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
刘老汉是坠楼导致死亡,并非自杀或他杀。刘老汉住院后医院未要求家属陪护,家属对刘老汉坠楼死亡不应承担责任。刘老汉因焦虑性抑郁症在医院住院期间发生坠楼导致死亡,瓦房店第四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应有更高强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和更加完善的医疗服务,事发当晚,刘老汉正常用药后无法入睡,经值班医生临时医嘱又服用催眠药物,医院方面对刘老汉应有高度的注意义务,尤其在发现刘老汉凌晨2点不在病房后,未进行积极有效的查找,防止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导致刘老汉从2楼坠楼后4个小时的时间内未得到及时的救治,最终在坠楼后13个小时后死亡,瓦房店第四医院应对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刘老汉自行从二楼爬出窗户坠楼,本身存在过错,法院依法确定刘老汉承担30%的过错责任,瓦房店第四医院承担70%的过错责任。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瓦房店第四医院赔偿刘老汉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18.9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瓦房店第四医院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
原审法院判令瓦房店第四医院对患者的死亡承担70%责任,患者本人承担30%责任并无不当。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起案例中,佰佰安全网提醒老年朋友一定要多些自我保护意识,出行时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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