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购物卡的情况又渐渐多了起来。而骗子们也盯上了购物卡,一种新的骗局随之出现。一不留意,购买者就有可能承担几千甚至上万元的损失。
余某购买多张面值1000元的超市礼品卡,将背面的密码覆盖层刮开,并记录下卡号和网上支付密码,之后用事先购买的密码涂层贴将已刮开的密码覆盖层恢复原状。
之后,余某将“恢复原状”的礼品卡按照一定折扣向他人出售,骗取钱款后迅速以事先记录下的卡号和密码,通过绑定超市APP将礼品卡内钱款进行消费。
余某采取上述手段,以九三折的折扣价格向被害人梁某出售面值1000元的礼品卡六张,骗取钱款5580元。几天后,他又以九一折的折扣向被害人倪某出售面值1000元的礼品卡九张,骗取钱款8190元。
一个多月后,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后秦淮检察院提起公诉。
秦淮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还查实,2012年3月,被告人余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4年6月6日刑满释放。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人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4000元,并退赔被害人梁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580元、被害人倪某经济损失人民币8190元。
佰佰安全网提醒,不要随意收受、购买来历不明的购物卡,购买购物卡还是到正规网点为好。切莫贪图一时便宜,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第一时间报警。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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