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湖南高速警察局湘西支队凤凰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非法运输2000余野生动物的案件。经初步辨认,客车行李舱内装有斑鸠死体1920只、果子狸死体50只、豪猪死体1只。
案件经过
现场查处
凤凰大队民警对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违规载货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目前,案件已移交当地森林公安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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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捕猎、杀害、收购、出售以及运输野生动物等行为都将涉嫌犯罪,广大驾驶人要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乱捕乱猎、非法运输野生动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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