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时被突然袭击,险些丧命,家住龙华路2518弄盛大花园小区的王先生恐怕这辈子都要对德国牧羊犬心生恐惧了。德牧是上海明令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只,但该小区一位居民却长期养在家中,经常带着它在小区儿童乐园内“放飞”训练,不牵狗绳、不戴口罩。尴尬的是,当民警上门收容这只德牧时,这只伤人狗竟被狗主人藏匿了。而依据目前相关法规,后续怎么找到狗,以及对狗主人故意藏匿的行为该怎么处置,公安部门着实“无法可依”。
太可怕了!烈性犬突然袭击持续扑咬十分钟
时隔二十余天,王先生仍对被袭击的瞬间历历在目,至今心有余悸。新民晚报记者见到他时,其背部、手臂、腹部、腰部等多部位抓痕明显,右足骨折无法站立,整个人十分虚弱,只得侧卧在沙发上休息。而他家中的一条雪纳瑞也没能逃过这一劫,在与德牧的“斗争”中,小狗全身伤痕累累,多处出血。
王先生回忆,8月6日清晨6点半,他在小区内遛狗,全程牵着狗绳。行至小区一期儿童乐园旁的地下停车库附近时,突然一只成年德国牧羊犬冲到面前,对他突然袭击,令人措手不及。“一直往我身上咬,我都站不稳了。”王先生向记者描述,这只德牧站立起来高度约有170厘米以上,体型庞大,无论他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最终被扑咬在地,鲜血直流。由于咬人狗动作凶猛,小区保安和围观居民无人敢上前帮助,场面一度失控。
更令王先生没想到的是,咬完人后,这只德牧又扑向了他家的小狗,“嘴巴死死咬住我家小狗的半个脑袋,不停地甩动。”王先生护狗心切,爬起身用力掰开德牧的嘴巴,不想双手却被德牧再次撕咬。“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回想当时的那一幕,王先生仍充满恐惧。
一位事发时在现场的小区居民回忆,整个过程大概持续了十分钟,直到咬人德牧的主人到场才得以停止。之后,小区居民帮王先生报了警。
屡教不改!涉事德牧经常“放飞”曾有乱咬“前科”
记者采访小区多位养狗居民得知,这只咬人德牧经常在小区儿童乐园内进行“野性”训练,主人还不牵狗绳。在事发一个多月前,这只德牧就咬伤过王先生家的小狗,当时同样没有牵狗绳。王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第一次被咬伤时,她对德牧主人再三强调,今后带狗外出要牵狗绳,放开狗绳遛狗要去专门的场所。然而,对方却认为,儿童乐园是封闭场所,可以放开狗绳遛狗。
事发后,小区物业在楼道内张贴公告,提醒居民文明养狗,出门时给爱犬拴上狗绳、佩戴口罩,防止惊吓到孩子。但如何制止这种行为,避免再有狗咬人事件,小区物业负责人坦言只能规劝,没有强制手段制止此类行为。
无计可施?警方上门收容烈性犬却不见其踪影
德国牧羊犬名列上海市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只目录。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的,由公安部门收容犬只。8月24日,记者从徐汇警方了解到,8月7日上午,涉事双方接受调解,但未果。其间,民警多次上门准备收容这只违规饲养的德牧,但狗被狗主人藏匿,无法找到。据了解,根据现有法规,若出现狗被藏匿的情况,公安部门后续该怎么办,法规中未作进一步明确说明。这意味着,咬人狗是送掉了还是藏掉了,想不想接受处理,在王先生的这次事件中,全由对方狗主人说了算。
那么狗主人是否要受处罚?相关法律人士指出,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规定“养犬人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由公安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养犬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就本案而言,法律人士表示,主观上养犬人未构成放任或驱使,情节远远没有构成犯罪,故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他建议,王先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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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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