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光山交警白雀中队长陈明带领辅警在106国道开展日常巡逻执勤,6时30分,执勤民警示意一辆牌号为豫S761**的中型普通客车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非但不停车,反而加速驶离,后在106国道1025KM处被民警拦停。
经查:豫S761**中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刘某贵,男,光山县白雀园镇朱堂村居民,身份证号4130251973****5416,准驾车型C1,系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车辆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对驾驶员刘某贵依法给予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对刘某贵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刘表示今后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不抱侥幸心理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同时,光山县公安交警大队立即对该车辆所属客运公司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客运公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彻底进行整改,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一是按公司内部规定,对该车驾驶人、承包人进行处罚并将该车违法情况通报公司每位驾驶人;二是约谈该车驾驶人、承包人,并要求其写出书面保证,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做检讨发言;三是严格落实GPS动态监控,确保车辆出行由已纳入源头管理有驾驶资质的驾驶人驾驶;四是客运公司加大与辖区交警中队沟通联系,加强路面临检,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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