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可以正常使用的灯光设备是机动车夜间安全行驶的必要条件之一,可一些驾驶员却对灯光问题掉以轻心,甚至在机动车灯光故障后,仍然夜间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对自身和他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8月30日晚上21时50分,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巡逻至宁洛高速南半幅545公里处时,民警发现一辆货车竟然在不开启前照明灯后无尾灯的情况下行驶,民警立即用喊话器让该车驾驶员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
经询问得知,“快递哥”驾驶货车从平顶山送快递到漯河,刚上高速线路坏了。所有的灯光都不能照明,为了赶时间,自己想着离漯河还不到100公里,一个多小时就到了。在没有灯光的情况下跟着别的车跑,认为线路发生故障没有灯光并不影响他正常驾驶车辆,也不会影响他人安全。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后,将该车带离高速公路,并责成他去修理厂把车灯修好后再上路行驶。
[佰佰安全网提醒]:如果夜间驾驶车辆遇到灯光故障等情况,应该第一时间将车停靠在安全地带,修复后再上路行驶;自己无法修复的,应联系修理人员前来处理。如果当时没有条件联系到修理人员,就等到天亮后再将车开到修理厂进行处理。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决不能拿自己及他人的安全来冒险。高速公路行车速度快,对视线距离有要求,在夜间无灯光环境又相对空闲的道路会造成视线不佳,让驾驶员“近视”驾驶、“夜盲”驾驶,非常危险。正确使用汽车灯光,一方面可以保护自身的安全,另一方面,可以营造出一个井然有序的交通环境。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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