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利用微信交友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郭某。
据介绍,38岁的犯罪嫌疑人郭某离异,没有正当职业。2018年4月,郭某通过一款手机软件认识了单身的被害人张女士,后双方又加为微信好友。郭某谎称自己叫张强,在天津市武清区和德州等地承包绿化工程,把自己包装成有钱的老板,并且适时向张女士表达好感,希望进一步发展。经过数日的微信聊天,郭某逐渐取得了张女士的信任,就开始实施“借钱计划”。自4月中旬至5月中旬,郭某以绿化工程需要购买树苗和购置设备、要花钱解决问题等理由,频频向张女士借钱。张女士每次都将钱如数通过微信转账交给郭某,向张女士“借”了17万余元后,郭某就不再跟张女士联系了。
随后郭某如法炮制,在微信上又与内蒙古的单身女子李女士“谈恋爱”。在此期间,郭某虚构了自己的绿化工程需要钱、沙发厂需要搬迁等理由,从李女士处“借款”66万元。上述的83万余元被郭某购买了黄金项链、偿还开农家院的借款和用于平时吃喝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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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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