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岗区连环抢劫案被告人德某某提起公诉。据悉,今年初德某某到案后,还曾伪装自己为精神病人,企图逃避刑事处罚,检察机关多方沟通取证、鉴定,最终确定德某某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理应接受法律的审判。
14日,记者从南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从外地流窜至哈尔滨市的连环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德某某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8年3月期间,德某某从齐齐哈尔市流窜至哈尔滨市,尾随单身女性实施抢劫、猥亵、伤人等连续作案行为,最为嚣张的是其在一天内作案多达四起,一时间冰城百姓谈虎色变,女性不敢单身出门,给冰城社会治安造成威胁,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3月20日,德某某落网,到案后,德某某曾面对办案人员将自己伪装成精神病人,企图逃避刑事处罚。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提前介入,与侦查人员多次沟通解决方法。
在双方的努力下,经多方取证,并依法对德某某精神状态及受审能力进行鉴定,查明德某某为非精神状态下作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受审能力。
经检察院审查发现,德某某此前有数次前科劣迹,已多次因盗窃、抢劫犯罪被司法机关处理。但其不思悔改,在其出狱后,因生活无着落,自2016年9月,德某某先后在齐齐哈尔市抢劫作案5起,其目标均是晚归的单身女性,采取跟踪尾随的作案手法,持刀胁迫被害人交出财物,被害人一旦反抗,便遭到其持刀伤害。
2018年3月,德某某从齐齐哈尔市流窜至哈尔滨市,其以相同的作案手法连续作案6起,致数名被害人轻伤,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四)项规定的入户抢劫、多次抢劫的严重情形。
同时经审查发现,德某某在持刀实施抢劫行为的同时还存在对被害人实施强制猥亵的犯罪行为,故认为应当追加其强制猥亵罪。
8月24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定德某某故意伤害、多次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入户抢劫,且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应当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现已进入审判阶段,等待德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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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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