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老板发工资不及时,男子张某怨气顿生。为解一时之气,张某半夜将老板买来供工友共用的电动摩托车推走,丢进了水沟里。张某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料,视频监控早已记录下他“犯傻”的全过程。9月17日,张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长铁警方行政拘留5天。
16日23时许,在长沙北火车站货场二期扩建工程的负责监工的陈先生来到长沙铁路公安处长沙北站派出所报案称,当天早上6点多,发现自己停在宿舍门口充电的电动车不见了。电动车是老板买来供工友共用的,没有上锁,价值1000余元。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发现16日凌晨0点21分,从一宿舍出来一名身着浅色T恤、浅色五分裤的中年男子,四处张望发现没人后,拔掉电动车的充电器,将车调转车头推走了。民警立即赶往宿舍,发现和视频中的体貌特征一致的男子张某正躺在床上,遂立即将其传唤到派出所。
经调查,张某(男,47岁,湖北武汉人)很快就承认了违法事实。当晚,张某将电动车推走后,行至长沙北火车站货场南头3048道铁路处,把车丢进了旁边的水沟中。民警迅速前往该处,发现整部电动车浸泡在水中,车尾箱掉落在草丛里。因电瓶长时间泡在水中,车已经报废无法使用。据张某交代,今年3月,他来此打工,负责施工装模。因老板资金周转紧张,每个月工资都不能及时发放,他曾因此多次与老板发生争执,心生怨恨。16日凌晨,他起来上厕所,看到电动车没上锁,出于泄愤的想法,并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被人发现,就做出了如上举动。得知原委后,老板表示谅解张某的行为,不再追究其赔偿责任,并尽量争取早日付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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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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