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籍男子尹某因超速行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并开了罚单,心情不爽的他在微信朋友圈发信息辱骂交警为“狗”。
9月18日,尹某因涉嫌公然侮辱他人,被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处以行政拘留3日。
今年8月28日10时许,尹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在金华市金东区金港大道金尊华府路段,因超速行驶被交警当场查获,后民警李某对其违法行为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
驾车离开的尹某看着自己新收到的罚单,心里一肚子火,在开往义乌的路上拍了一张当场处罚决定书的照片,用这张照片发了一个朋友圈,还加了一句“刚到地方就被狗咬。”
该处罚决定书上面有处理民警李某的名字,还有一个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直属二大队的公章。
此朋友圈多人转发、多人评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9月18日,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傅村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尹某。
尹某表示,当时是为了泄愤,便将此事发布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并没有想到会造成严重后果。
同时,他表示自己已经将该朋友圈这条信息删除。
经调查取证,尹某对其发朋友圈辱骂警察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尹某的行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依法给予尹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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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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