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下午,有网友称“温州市区大自然商务楼有人跳楼身亡”。刚刚,平安鹿城发布案情通报。内容如下:
2018年9月21日11时10分许,温州市区大自然商务楼某座17楼有人跳楼身亡。经查,死者赵某,男,1984年出生,浙江乐清人,与商务楼17楼的温州某民营公司存在15万元的债务关系,无法偿还,另有其它外债,故存轻生念头。经警方调查,事发时赵某携带三瓶金龙鱼油来到该公司门口,将油倾倒后,将随身携带的双肩包、蜡烛点燃踢进该公司内,火势随即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随后,赵某即从该公司阳台跳楼身亡。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佰佰安全网提醒您:进入公共场所时,要提前观察好安全通道、应急出口的位置,多掌握些生活应急常识,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