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6小时欠费1万8。9月1日,因为联通业务员擅改业务,长沙的马先生手机上网6小时竟然欠下了1万8的流量费,惊呆众人!虽然最后双方厘清了这场闹剧,但背后的问题仍然存在。
马先生9月1日凌晨收到联通短信称,他的手机流量欠费超过1.8万元,这让马先生十分吃惊,因为他自己办理过40GB的国内流量套餐,不可能一晚用完。经马先生询问,联通客服才查清,原来是因为小区改光纤,联通工作人员将马先生副卡和主卡解绑,不能使用流量套餐,最后以10元1M的流量价格上了一晚上网。
目前,联通方面已表示,会将欠费调清,并且附送一张无限量的卡让马先生使用,之后还会让当事人上门进行道歉。
但是,小编对2个地方仍有疑问:第1点,客户一晚突然消费1万8,是否应该有确认机制?第2点,国家要求运营商“提速降费”呼喊了那么久,联通居然还存在10元1M的流量,这是怎么回事?
信息通信服务侵权如何维权?
手机通信服务侵权
首先可以打相关通讯公司客服电话,说明原因,解决侵权问题。
其次,通讯公司受管于国家工信部。在你多次打客服电话而客服不给你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你的消费者权益,第一,可以打消协电话投诉。
第二,就可以在工信部网站进行投诉。
在公众参与一栏找到“电信申诉”并打开。
填写投诉信息。投诉完成后,你就等通讯公司主动联系你吧,经验是不超过12小时就会有人给你打电话解决你的问题。
网络信息通信服务维权
告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敦促其采取必要措施
网络世界属于虚拟世界,网络实名制尚未落实,在不知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形下,对方有恃无恐,然而,权益被侵害者不必为此懊恼,在无法联络网络用户时或者网络用户根本不予理睬时,受害人可以联系网络服务提供者,告知其相关信息,敦促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不当信息的传播。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第3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被侵权人完全可以联系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
同时,被侵权人应采取适当方式告知,并保留证据,《信息网络侵权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必须满足相关条件,人民法院才能认定为通知有效,首先,被侵权人需要以书面形式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公示的方式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的通知,其次,通知应当包括三项内容,其一,通知人的姓名(名称)和联系方式;其二,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其三,通知人要求删除相关信息的理由。被侵权人发送的通知未满足上述条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主张免除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商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被侵权人损害进一步扩大自然是皆大欢喜,然而,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网络用户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都不予配合的情形下,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在管辖法院选择上,根据《信息网络侵权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在被告人的选择上,若是仅由网络用户造成损失,应以网络用户为被告,若发生《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及第3款所规定的情形,被侵权人可选择起诉网络用户,也可选择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单独起诉其中一方时,其可以请求追加另一方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
再次,在请求内容上,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恢复名誉等责任,侵权人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网络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裁判文书等合理的方式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侵权人承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0条和第22条的规定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佰佰安全网介绍有关信息通信服务维权行为以及维权方法希望您今后再遇到这样事情就可以用法律手段维权了。
( 责任编辑: 武伟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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