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的吴女士开了一家食品店,几年来一直做着小生意,而自从在一次买卖交易中认识了一位自称姓林的男子后,她原本平静的生活便被打破了。
在与吴女士交谈的过程中,林某自称是公安局的刑侦队长,在社会上认识的人多,社交比较广泛,可以帮助吴女士联系生意,将食品店里的食品销售到福利院、拘留所等地。之后,林某也确实多次在吴女士的食品店里拿货,不断帮助她将食品销售了出去。
然而林某多次在吴女士店内拿货都是欠账,欠账金额达到7万多元,林某口口声声承诺,一定不会亏欠了吴女士的货款。之后,林某又主动向吴女士提出,自己可以利用人脉关系帮助她“办事儿”。
吴女士表示:“他说他有一个舅舅和这些单位领导都挺好的,好办事。”
林某的胃口越来越大,在帮助吴女士办理了所谓的社保之后,他以买大卡车做工程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张口向吴女士借钱。吴女士尽管有些迟疑,但为了能尽早的要回林某在自己食品店里的欠账,吴女士便借给了林某10000元现金。
刑事犯罪侦查局侦查一大队民警徐永恒说:“让她跟着自己干,让她入股,跟着大车一起拉活做买卖,这样的话,又诈骗了报案人5000元。”
此后,林某还多次以办事送礼等各种理由向吴女士借钱,此时吴女士发现自己借给林某的资金越来越多,食品店里的欠款也是迟迟要不回来,心里犯起了嘀咕。
吴女士称:“我说要去他家见他父母,他一开始也同意了,后来就各种借口不让去,然后我就怀疑他了。”
随后,吴女士到旗公安局报了案,民警经过调查取证,查明情况后,联系到林某家属,最终,犯罪嫌疑人林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讯问,林某如实供述了他编造各种理由欺骗被害人吴女士11万多元的犯罪事实。
而在一处出租屋里,民警找到了当时林某在吴女士的食品店里赊购的食品,原来,当初林某为取得吴女士的信任刻意编造了自己的假身份和社会关系,也并没有任何的食品销售渠道,只好将这些食品放到了出租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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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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