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常德市桃源县交警大队对外通报,该大队在9月17日凌晨6时许接到报警,称桃源县城漳江大道龙行天下鞋厂门前路段,一名环卫工人被撞倒,肇事者已逃逸,民警立刻赶往现场勘察调查取证。
民警通过对现场路段调查勘察和对受害者家属以及目击者进行走访得知,事发时肇事车辆直行至龙行天下门前路段将正在打扫卫生的孙某撞倒,孙某被撞后陷入昏迷,肇事者驾车逃逸,肇事车辆系蓝色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为中年男性,事发后驾驶肇事车逃往县城方向。
通过这一信息,民警调取当日事发前后路口监控,发现该蓝色正三轮摩托的身影,但事发时正值凌晨,天色昏暗且监控距离较远,无法看清该车辆车牌号码,民警通过沿途多处监控调查该车的行驶轨迹,同时对县城蓝色三轮摩托车的监控进行比对摸排。
经过民警大量排查工作,最终将肇事嫌疑人锁定,肇事嫌疑人彭某,漳江镇云台村人,持有摩托车驾驶证,但当日驾驶的肇事车辆未年检未购买保险。民警为了不打草惊蛇防止嫌疑人销毁证据,来到云台村走访调查肇事嫌疑人基本情况,通过云台村村支书了解到,彭某在县城新河桥附近经营一家洗车行,长期居住在新河桥居所,事发后并未回云台村。得知这一情报,事故中队随即赶往新河桥展开抓捕行动。
9月18日上午民警在新河桥某洗车行将肇事嫌疑人彭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彭某肇事时驾驶的湘J48**蓝色正三轮摩托车,彭某在证据面前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实事供认不讳,并现场指认肇事车辆,事发时彭某驾驶车牌号为湘J48F**的蓝色三轮摩托车从环城路右转驶入县城漳江大道直行时将孙某撞倒,事发之后见受害者已经晕倒,想到车辆并未购买保险,害怕承担高额医疗费用,慌乱之下便驾车逃逸。
18日下午,民警对彭某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以及驾驶未年检未买保险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处罚款并拘留十五日,并通知受害者家属与彭某协商负担医疗费用积极治疗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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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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