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6号11时,一名3岁男童正和其他小朋友在路边玩耍,25岁的施某牵着自家的小狗正巧路过。男孩见小狗十分可爱,便去追着小狗玩,还试图抓住狗绳。施某几次三番想将小孩拉开,但调皮的小男孩却不依不饶,从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无奈的施某,此时伸手拍打了几下孩子的臀部,想把他赶走。
男孩的家属见状,马上冲过来和施某理论,双方先是拉扯推搡,之后还动起手来。男孩的叔叔郑某认为侄子被对方欺负了,气愤不已,一拳头就往施某的脸上打去。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崔皓:“本案的犯罪嫌疑人郑某,在远的地方看到了以后,他就冲了过来。这时候小孩的家里人已经冲上去围住了施某,在跟施某理论,而且互相之间有推搡。犯罪嫌疑人郑某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冲上去朝被害人施某的左眼打了一拳,致使他的眼睛受伤,经鉴定受轻伤。”
孩子的家属认为,郑某这样对待一个3岁的孩子,行径十分恶劣。
孩子大妈林女士说:“他打小孩,而且把小孩打哭了。不仅如此,他还想用脚去踢他。他有踢到小孩,有人可以证明他踢到过。他骂的话很难听。他不仅把我们激怒了,把群众也激怒了,把所有的居民都激怒了。有两个阿姨说了他,阿姨说了他的狗,他说管你什么事,并且骂的很难听。”
然而,据检察官介绍,打人者孩子的叔叔郑某,当时其实并没有看到事情发生的全过程,孩子拉扯狗绳子的行为他全然不知,只看到侄子被打屁股的过程,为了给孩子出头,就一拳打伤了施某。
目前,郑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诉讼,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事后,郑某一方希望能够和解,也愿意赔偿被害人,但是被害人施某却明确表示拒绝,他希望郑某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崔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这种民事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类的案件,在完成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是可以达成刑事和解,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这个案件在侦查阶段、包括我们审查起诉阶段,我们也在双方之间进行过沟通,但是双方关于民事赔偿的诉求方面差距比较大,一直都没有谈拢,所以也没有能够达成相应的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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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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