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浙江宁波发生一起持刀驾车伤人案。宁波市检察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北仑区检察院已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向公安机关提出引导侦查意见。
10月6日18时28分许,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北仑区春晓街道慈岙村发生一起持刀驾车伤人案件。接警后,北仑公安迅速出警,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北仑区春晓街道慈岙村人)因个人纠纷持刀伤人后,并驾车撞人,1人被撞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4人正在医院全力救治,另有2人伤势较轻已出院。北仑警方已于10月6日23时15分抓获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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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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