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窗户没上锁,保险箱钥匙与保险箱放在同一居室内,这些都给了窃贼下手之机。奉化男子董某因赌桌失利,一个月时间就在宁波市区和宁海的高档小区盗窃百万余元贵重金器,又费尽心机赶到苏州套现。不过日前,黄某等5人因犯盗窃罪等被宁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不等。
大白天行窃专挑开着窗户的人家下手
今年32岁的男子董某是奉化人,在宁波开了一家水果店。店里生意虽然不错,但由于董某平时喜欢赌博,输赢之下常常入不敷出。去年年关将近,董某赌桌失利,欠下了高额赌债的他为填补债务漏洞动起了歪念,将贼手伸向了高档小区的有钱人家。
去年12月11日,董某驾驶一辆白色奥迪轿车到宁海某高档住宅小区踩点。他先是尾随一位回家的业主溜门进入,因为害怕电梯有监控,便从楼梯爬到了12幢顶楼。让董某惊喜的是,顶楼业主邱某家的阳台玻璃窗没有上锁。确认屋内没有人之后,他快速推开玻璃窗爬了进去。
壮着胆子翻箱倒柜的董某,目标就是现金和金银首饰。让董某意外的是,邱某家的保险柜和钥匙都放在同一间卧室里。随后,他非常顺利地打开保险箱,并盗走了3000元现金以及黄金项链、金手镯等贵重首饰。
“首战告捷”之后,12月19日,董某又驾车到了宁波,以同样的作案手段从陈某家盗得金条、黄金手镯、黄金项链及其它贵重物品十多件。看着屡屡得手的金器是块烫手的山芋,急于变现的董某又费尽心机谋划起“黄金交易”来。
伙同“好兄弟”筹集70余万元赶到苏州销赃
12月19日下午,董某决定将偷来的金器卖给做黄金生意的黄某甲。黄某甲明知金器是偷盗而来的,但仍同意了收购。此后,黄某甲还把“好消息”告诉了远在湖南的“好兄弟”黄某乙,说是一起商量筹钱买金器的事。担心夜长梦多,他还连夜驾车赶到湖南长沙,接上黄某甲之后,直奔他在苏州经营的打金店。
20日一早,黄某乙找到了在昆山做黄金生意的老板张某,并向他借了55万元,承诺届时将收购的黄金转卖给他。为做成这一单“买卖”,张某很爽快地答应了。
很快,黄某乙就筹集到70余万元资金,其中包括自有的10万余元。此后,他又马不停蹄折回苏州,接上黄某甲返回奉化。而帮忙开车的黄某乙的表弟沈某也被拖下了水。
钱虽然筹到了,但黄某甲还是高度警惕,三人在交易前反复商量交易的安全性。为防止“黑吃黑”,黄某甲决定单独一人住在酒店,而让黄某乙和沈某带着现金住在隔壁的小旅馆。
21日早上7时许,信守承诺的董某背着一袋金器如约来到了酒店。经黄某甲验货清点,金器共重2640余克,交易价格为63.3万余元。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后,双方立即离开了现场。此后,赶回昆山的黄某甲等又将这批金器以70.9万余的价格销赃给张某,净赚了7万余元。
不过,就在董某等人还欣喜于不义之财的挥霍时,很快就被宁海警方抓获。
提醒:白天也要关窗
今年5月8日,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5名嫌疑人被宁海警方侦查终结。
据董某交代,去年12月,他驾车先后在宁波市区和宁海的高档小区踩点,后找机会尾随业主进入楼道,通过攀爬阳台的方式进入没有关闭窗户的业主家中。只要发现业主家的保险柜和钥匙放在同一居室的,他很快就能得手。短短一月时间,他4次盗取黄金金条、黄金项链、黄金手镯及其他贵重物品数件,案值达到113万余元。
今年8月,该案被宁海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9月29日,经宁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宁海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黄某甲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黄某乙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7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佰佰安全网检察官提醒
在董某实施的四起盗窃案当中,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除了大白天作案之外,盗窃的都是顶楼窗户没有上锁、保险箱与钥匙存放同一居室的人家。为防止大额财物失窃,市民切勿因白天放松警惕性,除了锁好门窗之外,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财物的保险箱钥匙也要分开存放,不能被窃贼轻易找到。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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