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漯河市临颍县交警大队民警在三家店镇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中型专用校车自南往北行驶,随即上前将其拦截例行检查。
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杨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其却说忘带驾驶证,后经民警上网查询,发现杨某持有的竟是C1驾驶证,涉嫌准驾不符驾驶无牌校车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校车是三家店镇某幼儿园的校车,民警随即将其暂扣,并将校车上的幼儿进行转运,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交警大队对杨某作出驾驶证记24分、罚款17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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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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