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得好:切不可与拍大腿的悍妇动气,撒泼耍赖让你根本无法招架。
在警言警,常人避之不及的场面,基层民警却不得不经常面对。
对,是经常。
隔着厚厚的秋季警服
警察蜀黍的手臂被狠狠咬了一口
到底是什么样的“仇恨”
让人如此咬牙切齿?!
事情是这样的……
10月9日,玉潭派出所接到某KTV老板报警称,有顾客想赖账,希望派出所进行调解。警察蜀黍立即赶到现场。
在蜀黍与当事人薛某(男)的交谈中薛某指明:“这是我朋友请客,我是不会买单的,我也联系不上他”。
眼见“霸王餐”即将上线,蜀黍们表示,希望薛某和KTV老板一同前往玉潭派出所进行调解,联系上他那位朋友买单后再离开。这本是很合理的提议,也维护了薛某和该KTV的利益,但薛某拒绝了,并执意要离开,民警劝阻。
此时,薛某的女朋友陈某,突然一股脑冲上来对警察就是一阵打骂,试图将男友拉走。在围观群众的劝阻下,她却更加来劲,拳打脚踢并不断叫骂、侮辱警察。“@#%@&%&……(##”
事态越发严重,蜀黍们欲采取强制措施将陈某带回派出所,薛某却抱住她阻碍警察蜀黍执法,并解释道“她只是喝多了”。随后,薛某准备买单结束这场闹剧,在他掏钱时,他的女友陈某却不依不饶:“不!我不许你买单”……(随后发生的画面请自行脑补)
“你这是在阻碍警察执法!”蜀黍们严正警告薛某数次后,他终于妥协陪女友一同去派出所。但陈某依旧不肯配合,并乘机狠狠咬住了警察蜀黍的手臂,于是我们看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目前,陈某被宁乡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薛某被宁乡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袭警是指用暴力手段对正在执行警务的人民警察或辅警进行突然人身攻击,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拘留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如果吃“霸王餐”算是奇葩警情
那警察蜀黍算得上是
每天都在参加“奇葩大会”
即便是民事纠纷,也会出来主持公道
对或不对,首先对得起良心
“警察有什么了不起!”
没什么了不起,我们只是平凡的人
坚守的
是一份除暴安良、捍卫公平正义的执着
遇到61岁老人跳河轻生
想都没想就跳进河中救人
就是想救他
就是希望他平安活下来
▼
有人要轻生跳楼
民警一边劝说一边抓准时机
一把将她从窗台拉下来
动作虽不温柔,但内心暖暖
▼
深夜,夫妻吵架
妻子叫嚣要跳楼,民警将其救下
耐心调解,反被婆家要求负责
奋不顾身,大概就是这样吧
▼
又是一次出警
又是由于情侣吵架
当事人欲点燃液化气罐
万幸被蜀黍及时抢走火源
谩骂、挑衅、袭警。。。当场制服!
依法执法,就是最好的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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辗转多地跨越多省
坐了几十个小时的火车
追逃之路虽然疲惫
但步伐还是那么自信、有力
透着那股子韧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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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两夜不眠不休
换来凯旋路上的坐地而眠
只为更多人睡得安稳
▼
爷爷70多岁了
骑摩托车中暑晕倒
被救醒,却记不得名字,也记不起住址
“我啥也想不起来了“
经过多方联动,朋友圈转发
蜀黍们终于将老人平安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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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躲在角落
黑暗、恐惧、炎寒、未知的危险
……
都在斗智斗勇抓到嫌犯那一刹
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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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复一日,披星戴月
我们常常说“理解、支持警察”
倒不如在获得警察帮助后
对TA说一声“谢谢”
表达自己真挚的谢意和敬意
▼
和平年代,什么职业最具危险性?
哪个群体必须时刻面对生死考验?
是人民警察!
困难危急之时
他们义无反顾
毫不退缩犹豫
平安从来都不会从天而降
是他们默默为万家灯火负重前行。。。。
对于暴力袭警事件
我们的态度很鲜明:
袭警必严惩!
袭警必严惩!
袭警必严惩!
暴力袭警看似是对民警个人的侵害,实际上是对警察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的挑战,更是对国家法律尊严的藐视,必须严厉打击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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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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