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12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就苏州稻香村诉北京稻香村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宣判,判决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并赔偿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115万元。消息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苏稻公司负责人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苏稻申请注册“稻香村”商标早于北稻公司的成立时间。但北稻公司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苏稻在外包装上淡化了“苏州”字样,且在游客聚集区开店,是明显故意侵权。律师表示,假如判决生效,北京稻香村仍然可以正常售卖产品,只不过在销售糕点的时候需要对糕点的现有包装进行更换。
南北稻十年商标之争
苏州稻香村创始于清朝乾隆年间(1773年),当时叫“苏州稻香村茶食店”。2006年,“中华老字号”重新评选,苏州稻香村食品厂被国家商务部评为首批“中华老字号”,2009年被列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北京稻香村网站上介绍,北京稻香村始建于1895年,郭玉生在前门大栅栏观音寺外大街开设了“稻香村南货店”,是京城生产经营南味食品的第一家店,后来成为北京著名的糕点铺。1993年,北京稻香村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14年,“稻香村”文字商标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005年之前,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彼此的市场之间并无太多交叉,苏稻主要在南方地区,而北稻则深耕北京,双方矛盾的发生是在苏稻与保定稻香村合并之后。
2004年,保定稻香村与苏稻合资,其注册商标也随之转入苏稻。2005年,由于组合商标过于繁琐,本着不能割裂原品牌历史的原则,苏稻将新商标设计为手写体“稻香村”文字及扇面边框的稻香村商标。2006年7月18日,苏稻正式申请注册扇形“稻香村”商标,三年后北稻对此提出异议申请。而在2010年,北稻公司则开始申请注册“北京稻香村”商标,并在2015年注册成功。
2013年4月2日,国家商评委作出裁定,对苏稻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苏稻不服商评委的裁定,先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起诉。后经一中院、北京市高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最终维持商评委不予核准注册的裁定。
从2015年至今,双方又发生过多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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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武伟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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