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大假第四天,四川宜宾珙县男子李某急急忙忙跑到珙县公安局上罗镇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早些时候被人绑架并勒索一百万元。当他说出“绑架”二字时,接警民警吃了一惊,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民警询问后发现案情重大,珙县公安局联合指挥部立即展开调查,一天之内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而他们作案的动机,居然是为了“挣快钱”,其中一名嫌疑人和受害人之间还是微信好友。
据民警介绍,案发10月4日中午12时许,当地人李某驾车与女友外出游玩,当车行至珙县罗渡苗族乡某村道路段时,被一辆蓝色大众轿车挡住去路。李某随即下车查看情况,车上三名男子称汽车抛锚,打不燃火了。“李某好意帮忙,坐上大众轿车驾驶室试图启动引擎。”民警告诉记者,李某上车后马上被车上两名男子控制住,要求其转款100万元才放他。
李某长年在外经商,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有钱人”。李某得知对方意图后没有慌张,假装答应并与之周旋。“李某答应先给一万元,但手机在他自己车上,他可以通过微信先转一万元给三名男子。”民警告诉记者,李某由此得以返回自己车上。上车后,李某趁对方不备驾车逃离,对方驾车追赶,两车在罗渡大桥附近发生追尾事故。李某不敢下车,驾车继续逃离,并到上罗镇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上罗镇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调查。很快,专案组查清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仅在2小时后 ,就在嫌疑人弃车现场及上罗镇汽车站,分别将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在底洞镇派出所的通力协作 下,成功敦促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过审讯得知:半年前,犯罪嫌疑人杨某(男,36岁,珙县人)、吴某(男,29岁,兴文县人)通过电话共同琢磨一个来钱快的路子。杨某表示,自己知道一个李姓男子比较富有,是当地“土豪”,可以从该男子身上搞到钱。国庆前夕,杨某通过微信朋友圈获知李姓男子将于近期返乡,感觉“挣钱”的机会来了,遂与吴某商量如何实施绑架活动。
杨、吴二人约定,由吴某负责在网上购置迷彩服、电击棒、手拷等物,杨某负责购置汽车,并找到一个废弃矿井作为关押人质的场所。与此同时,杨某邀约曾一起做工的苏某(男,25岁,河南峪 河人)一起参加绑架活动。国庆前,李某如期回到老家,犯罪嫌疑人多次跟踪、踩点,最终选定在罗渡苗族乡案发路段,采取停车堵路方式实施绑架作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吴某、苏某因涉嫌绑架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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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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