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弹”是从国外非法进口的,将其插入烟仓加热后,便可“吞云吐雾”……近来,这种新型卷烟在不少烟民中流行起来。不过,记者从南京建邺警方了解到,目前市场上这种新型卷烟的经营、销售均是违法的。近日,南京市建邺警方在南京市食药环侦支队的领导指挥下破获了全省首例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案,涉案金额上千万。 通讯员 建公宣
“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是啥? 烟草、公安部门介入
记者了解到,2017年底,南京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网上销售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今年2月,有消费者到南京市烟草专卖局咨询,称在网上买到了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要求对其检测真伪。经调查发现,这种卷烟与前期群众举报的是同一种产品,为此烟草专卖局立案调查,并将该案移交到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今年2月8日,建邺警方对此案立案侦查,并组织治安、食药环侦、网安及南苑派出所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这种新型卷烟到底是不是烟草呢?南京建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负责人介绍,这种新型卷烟不同于电子烟,因为电子烟不是烟草,国家对其并不实行专卖。而这种新型卷烟也称为“烟弹”,其长度是普通卷烟的一半,是由烟叶经制浆、磨片、切片等多个环节加工而成,原料是烟叶。烟民在抽这种烟时,将其插入烟仓内,通过电阻丝加热后,就可以吸烟了。
据了解,目前国内的烟厂还没有生产、销售这种新型卷烟。南京烟草专卖局将群众举报的这种新型卷烟送江苏省质监部门鉴定,结果均是真品卷烟。这些卷烟均来自国外,显然这种卷烟的入境、销售破坏了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属非法经营。
家族式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查扣走私入境卷烟3000多条
警方调查后发现,在网上销售这种新型卷烟的人背后,是一个非法经营的犯罪团伙,主要在武汉通过网上销售,买家遍布全国各地。14名团伙成员绝大部分是河南信阳籍,他们大都是亲戚关系。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有的人负责网上销售,有的人负责联系上家,有的人负责仓管、发货。经过侦查,警方掌握了该案网上销售的组织架构、交易方式及资金往来情况,并锁定了主要犯罪嫌疑人冯某、方某、何某等人的住处。
今年3月14日,南京警方了解到,该团伙刚刚购进大批货,准备出售,便在武汉警方的配合下实施抓捕,当晚将冯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冯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国际快递逃避海关监管的方式,从境外购入IQOS“烟弹”及设备,并以每盒300至8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自2017年11月到案发,该团伙已销售“烟弹”3万多条,非法牟利达500万元。目前警方已查扣走私入境的“烟弹”3000多条,货值100多万元。
警方表示,该团伙从国外进货后,在网上加价卖出,其售价与普通的国外香烟相当,每条“烟弹”获利100元左右。
3名主要嫌疑人被批捕
该案是全省首例
警方侦查后发现,冯某等人通过上线从境外经山东、乌鲁木齐等地进货,接着通过网络销售,上线嫌疑人在境外。通过调查,警方又排查到另一嫌疑人,准备上网追逃。目前,冯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中冯某等3人已被批准逮捕。
记者了解到,在该案中,部分嫌疑人狡辩称这种“烟弹”是电子烟,不是香烟。对此,烟草部门表示,这种“烟弹”的烟嘴、烟丝、烟支与普通香烟基本相同,虽然不用明火点燃,但使用配套烟仓内的电热丝进行加热,与使用普通打火机点燃并无实质区别。根据最高法、最高检的相关司法解释,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该案中从国外入境的新型卷烟被认定为真品卷烟,经营者属非法经营。
记者了解到,去年底浙江宁波警方曾破获过同类案件,目前,南京市建邺警方破获的这起案件是江苏省首例同类型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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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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