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力偿还欠下的赌债,参赌人员留下遗书跳楼自杀,这引起警方注意,开设赌场的数行为人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州市越秀区法院10月16日对上述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早在2014年6月至7月19日,被告人申某君伙同赵某兵、罗某青、曾某华、刘某春、“告生”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广州市越秀区迎珠街某出租房内开设赌场,以三公“大吃小”形式聚众赌博并放高利贷。其中,刘某春负责赌场经营,申某君和罗某青负责发牌和抽水,赵某兵负责组织人员参与赌博及提供茶水饮料,“告生”负责放贷。在该赌场经营期间,街坊群众多次反映此出租屋是聚众赌博的窝点,均被出租屋主和各行为人否认。
直至2014年7月19日凌晨,长期参赌人员刘某华因负债过多无力偿还,选择跳楼自杀,其妻刘某连发现丈夫留下遗书一封,写到“我是赵某兵他们带我去赌钱被逼死的,请大家帮我伸冤”。在向小姑了解丈夫常去的赌博场所和熟识的赌博人员后,刘某连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前往出租屋内调查,接连捉获赵某兵、罗某青、曾某华三人,并被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申某君案发后逃离广州,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2018年6月3日,被告人申某君在老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官表示,在开设赌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往往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服刑释放人员参与其中,极易滋生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犯罪,久而久之形成犯罪势力或者犯罪团伙。因此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赌博犯罪是打击重点,及时发现苗头、消灭苗头是形成强有力震慑效应的保障,广大市民切莫聚众参赌以身试法。此外,上述案件的被告均是在出租屋内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以获取非法利润的。法官在此提醒市民,出租土地房屋收取租金本是正常经济行为,但切莫为了获取高额租金而将土地房屋租给他人做违法犯罪之用。如果明知承租人是租房是为违法犯罪,仍将房屋出租,会导致自己遭受牢狱之灾,非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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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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