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外省人员在长泰共同开店,由于生意不景气,便和店内女服务员共同出“奇招”,两店主“把风”,女服务员在店内从事卖淫工作……
据悉,2016年8月,江西人王某动员朋友贵州人陶某,以陶某名义在长泰县武安镇某小区的沿街店面注册一家足浴店。因生意长期不景气,2017年4月,二人同意店里女服务员的提议,让女服务员在店里卖淫,并租下该小区的车库,将车库改装成三个小隔间,内摆放床、桌、椅、面巾纸等物品,提供给失足女杨某、赵某、高某等人从事卖淫活动。同时,双方还约定以每次卖淫收费的25%作为店内提成交与两位店主。
2017年12月29日零时许,民警当场查获正在车库进行卖淫的杨某、赵某等人,以及负责收银管理的陶某。2018年1月8日,前往拘留所探视陶某的王某也被公安民警抓获。
经查,王某、陶某经营该足浴店获利人民币38400元。
10月22日,导报记者从长泰县人民检察院获悉,长泰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分别判处王某(男)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4万元;陶某(女)有期徒刑2年3个月,罚金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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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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