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家住岳塘区晓塘路附近的72岁老人王某,驾驶无牌电动四轮汽车,先后发生两起交通事故。交警指出,老年人反应较慢,大多数没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不宜驾驶老年代步车等电动车出行。
当天早上,王某驾驶电动四轮汽车出门,刚出门不久就撞上了一名74岁的老人,王某将老人送到医院,并对老人进行了赔偿。随后,王某开车回家,在经过晓塘西路晓塘菜市场路段时,不小心将油门当作了刹车,车辆失去控制,撞上了右前方一名行人,王某慌了神,车子一直往前冲,大概冲了20米,又撞上了两名行人,接着又冲了10多米,撞上路旁一台电动自行车,最后撞在道路路基上才停下来。伤者已被送往医院,目前,该案正在处理中。
王某说,这台电动四轮汽车是他今年7月购买的,主要是为了享受开车的乐趣,同时也是为了平时出行方便。购买时销售人员告诉他,开这种车子不用上牌,也不要驾驶证。交警指出,该电动四轮汽车属于机动车,驾驶时必须先取得驾驶证,另外,该车虽然有合格证,但不能上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车禁止上路。
佰佰安全网提醒,市民不要购买和驾驶这种类型的车辆。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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