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哄骗家人,重庆垫江县皮某伪造了一张存款金额为24万元的银行存单,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仅伎俩被戳穿,还惹来了牢狱之灾。近日,垫江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被告人皮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被告人皮某将24万元存入中国农业银行并保管存单。2017年上半年,因其妻寇某多次提出将存单交给自己保管,为哄骗寇某,被告人皮某通过他人伪造1张户名为皮某、存款金额为24万元、5年定期的中国农业银行存单,后交给寇某保管。2017年12月30日,寇某持该存单到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存单系伪造,随即报警。后被告人皮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垫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皮某伪造银行存单,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因皮某具有坦白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且自愿认罪悔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该案审理法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银行结算凭证属犯罪行为,视情节轻重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佰佰安全网提醒,切不可以身试法,以免陷入牢狱之灾。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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