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生活窘迫,钻墙打洞进入自助取款机添加钞票的房间进行盗窃,上演一出“凿壁偷钱”的戏码。目前,这位胆大的居某已被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濉溪县法院于近日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7年11月24日0时许,居某驾驶摩托车,携带锤子、钢锥、螺丝刀等工具,行至濉溪县某菜市街东一自助银行附近的一处卫生室,其厕所墙体紧邻自助银行加钞房间。居某使用锯条锯断卫生室走廊窗户的钢筋,翻窗进入后用所带工具破坏厕所墙体,意图进入自助取款机添加钞票的房间,盗窃自助取款机室内的现金。不料,居某在砸墙过程中触发震动报警器,巡逻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居某未能盗取成功。经查询,案发当时该自助取款机内有现金2125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墙的方式意欲盗窃自助取款机内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居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法院综合各情节对居某作出上述判决。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