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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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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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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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这么多违法行为加在一起你猜要扣多少分
有这么一位驾驶员,驾驶证被一次性扣了38分,结果发到手里刚捂热就被蜀黍收了回去,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11月19日晚上,缙云交警在辖区溪滨北路路段设卡整治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17时,叶某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驶入卡点,一张口,一股酒气便飘了出来。执勤民警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叶某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已经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同志,你好!你已涉嫌酒驾,请出示您的驾驶证和行驶证。”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叶某某考取的是“B”类驾驶证,而摩托车需要的是“D”、“E”类驾驶证,也就是说叶某某驾驶了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吗?叶某某还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大家一起来看图找茬,看谁找得又快又准!
仔细观察我们就能发现,叶某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而且他所驾驶的摩托车也没有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
当被告知驾驶证将被记38分并将被注销,以及将被处1450元的罚款时,叶某某瞬间脸色苍白,懊悔不已,只能不停地责备自己。
佰佰安全网提醒,我们享受车辆带来的交通便利,但同时也在承担着因为车辆引发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在丽水,每一年都有数百条鲜活的生命在车轮下终结,遵守交规、安全出行,这既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你我的负责!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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