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赌博输了万余元后,竟抢劫金店价值12.7万元的金手链。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11月28日,湖北来凤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县持枪抢金店一案由县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田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6月至7月间,田某在网上赌博输了一万余元,为还赌债,田某决定通过抢劫金店的方式来快速“赚取”输掉的钱。
7月24日,田某到来凤县城步行街金店及逸家星城的“六桂福珠宝店”踩点。7月25日上午,田某在湖南省龙山县买了一件黑色外套、一个黑色鸭舌帽、一个黑色口罩及一把铁锤,随后乘车前往来凤县城,并在来凤县凤中路与书院路交叉口一玩具店购买了一把仿真手枪。准备好作案工具后,田某一直往返于来凤县步行街“老庙黄金”、新华书店金店、“梦金园”金店踩点观察,最后决定对“梦金园”金店实施抢劫。
7月25日晚8时许,田某头戴黑色鸭舌帽,面戴黑色口罩,身穿黑色上衣,进入“梦金园”金店实施抢劫。抢劫时,田某左手拿着仿真枪胁迫服务员,右手拿着铁锤砸破金店的售货柜玻璃,将柜内的11条黄金手链抢走。得手后,田某乘坐的士逃往龙山县城,并在龙山县一寄卖行以5600元的价格典当了抢劫所得的一条手链,随后逃跑藏匿。
7月27日,田某在湖南省龙山县其伯母家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抢的11条金手链经鉴定价值12.7万余元,已全部被追回。
庭审中,检察官分析了被告人的犯罪构成,并以案释法,指出抢劫的严重社会后果,在劝诫被告人真诚悔过、认真反省的同时,希望案件能带给他人警醒。被告人田某当庭自愿认罪,表示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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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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