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11月7日起至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安全行动”。
12月10日、11日两天,为进一步提升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百日安全行动”,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工作部署,长春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12月11日8时20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台大队四中队民警在九大公路巡逻时,发现迎面驶来的一辆红色小型面包车行迹可疑,于是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民警经查询发现,这辆车号为吉A85Y**的面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且驾驶员刘某无法出示驾驶证,并称自己啥证都没有,身份证号也记不清了。
民警随即将刘某带回大队办案中心,经过公安网查询,该车辆档案标注的颜色是灰色,与实际颜色并不相符,通过车辆识别代码查询,发现该车的实际号牌为吉BEE7**,并且也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然而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本来自称无证的刘某,竟然还持有C1E型驾驶证。
在证据面前,刘某终于承认这辆红色面包车是自己在2016年12月份花3500元钱买的二手车,因知道这辆车属于报废车,所以挂上自己已经报废的吉A85Y**号面包车号牌。怕被吊销驾驶证,所以才对民警撒了谎。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因使用其它车辆号牌、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7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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