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0岁的小红在与男友牛某恋爱期间,被男友以自己的名义分期买了一辆新车,刚买一个月,两人就分手了。如今,男友开着车跑了,女友却承受着银行的电话催款。
小红今年30岁,离过婚,带着一个孩子,住在重庆市铜梁区。2016年,她经人介绍认识了男子牛某。因为牛某没有正当职业,小红的父母对此桩婚事并不看好。但牛某经常花言巧语,对小红又是关爱有加,两人的感情在小红父母的反对声中一直悄悄地维持着。2017年元旦,牛某提出以小红的名义买一辆车,由他来支付分期费用,车最终归小红,这让小红惊喜不已。
小红表示:“买这个车过后,写我的名字,按揭由他还。还完之后,这个车就属于我的。”也就是说,不用出一分钱,三年分期还完,这辆车就属于小红自己了。对于这样的好事,小红的父母及亲友依然是反对。2017年2月,牛某办完贷款手续准备提车的时候,小红的表哥还专程赶来制止,但没有成功。
车刚买一个月,两人就分手。因为担心车的事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在家人的再三要求下,小红与牛某在2017年6月签订了一个私下协议。协议约定:所有款项由牛某偿还,所有法律责任与小红无关,按揭还完之后,小红协助过户。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但到了今年的8月,牛某出现了没有按时还款的情况。
在银行的再三催债下,小红多次联系牛某要求他还钱,尽管牛某后来把8月份的钱款给还上了,但从11月份开始,又出现了拖欠。到现在已经有两个月的钱没有归还,而且牛某也联系不上,连同车一起消失了。
“从今年8月份(下旬)就打不通了,现在欠银行七千多了,银行也催我还欠款,不还的话 ,征信也会受到影响,我真的很后悔。”小红难过地说道。
律师分析谭清明认为:尽管小红与牛某私下有免责的协议约定,但车辆一旦出了什么事故,作为车主的小红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尽快消除法律风险,律师建议走司法途径。他介绍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过后,由法院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最终法院会做出判决。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接收这个案子过后,会通过执行局通知车管所,随后,车管所根据人民法院的执行协助通知书把户更名到男方身上,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
为了不让自己征信受到影响,律师建议小红先行支付每月3000多的按揭款,然后通过法院向对方提出索赔,来要回所垫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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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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