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深化“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切实为辖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出行环境,桐柏县公安交警大队迅速行动,全方位开展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近日,桐柏公安交警就查获了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且无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该驾驶员不仅面临巨额罚款,其本人也被关进了拘留所。
12月18日,桐柏县月河公安检查站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勤务检查,上午10时04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辽CH4xxx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向检查站驶来,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车实施拦停检查,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当民警在对驾驶员出示的证件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身份证显示的名字为杨某,驾驶证上的名字却为费某,两个证件除了照片相似,其余出生年月,家庭住址都不相符。执勤民警通过公安交管系统平台查询发现,身份证上名为杨某的人未取得任何有效驾驶证件,驾驶证上名为费某的人在交管系统查询到的照片和现场出示的驾驶证上的照片也明显不一致。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询问得知:其本人名为杨某,出示的身份证是其本人的有效证件,而出示的驾驶证为其朋友费某的证件,由于自己未考取驾驶证就投机取巧,把驾驶证上面原为费某的照片换成自己的照片。而在之前开车的是另一位司机,由于其和司机发生口角,一气之下车主杨某把之前的司机赶下了车,自己驾驶车辆上路,想着可以用伪造的假证蒙混过关,没想到刚驾驶车辆上路没多久便被查获。最终,杨某对自己实施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桐柏县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对杨某持有的费某驾驶证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对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4500元。
佰佰安全网温馨提醒:在考取合法的准驾车型驾驶证后才能上路驾驶机动车是每个公民都知道的交通法律常识,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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