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凌晨一点,上街区交巡警大队连夜办结两起变造机动车号牌行政拘留案件,终将两名被拘留的驾驶人送进了拘留所。
2018年12月19日下午,上街交巡警大队道路监控系统发现了布控的豫AT7U52号牌白色现代轿车在登封路出现,巡逻民警沿着该车行驶路线在龙江路将该车查获,撕下黏贴在车牌第三位字母 “U”上的胶布,还原了该车真实号牌豫AT7J52。将车辆暂扣后,民警通知驾驶员胡某于20日到交巡警大队接受处理。
原来,
脑洞大开的胡某为方便限号日出行,
使用白色不干胶带贴在车牌字母“J”上,
将“J”变成了字母“U”,
而没有采用常见的磁铁式“数字贴”。
还别说
肉眼观察还真不容易看出来
然而假的就是假的
怎能瞒过智能的监控系统
殊不知交警蜀黍
早已在监控系统上对该车进行了布控
这下不“自作聪明”了吧
将车辆暂扣后
民警通知驾驶员胡某于20日到交巡警大队接受处理
同日下午
通过智能监控系统分析
原车牌为豫A3L12R的小型汽车
将车牌变造成豫A3L13R在上街区道路上行驶
民警电话通知了该车车主孟某
于20日到交巡警大队接受处理
12月20日下午,胡某、孟某两名驾驶员双双来到交巡警大队大队接受违法处理,并对自己使用变造号牌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这两名驾驶员竟都是为了在单双号限行日出行方便,自作聪明变造了自己车辆号牌。胡某采用了黏贴白色胶布改变号牌字母的方法对车牌进行变造,孟某采取了使用数字号牌帖改变号牌数字的方式对车牌进行变造,却没想到双双被电子警察监控系统识破。
俩人的“故事”是惊人的相似,结局也是同样的残酷!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对胡某、孟某做出了拘留七日、并处二千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决定。俩人听后都表示非常后悔,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在道路监控下简直如掩耳盗铃一般可笑,更没想到自己一时的小聪明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对违法行为的纵容就是对守法人的不公平,对使用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这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郑州交警绝不姑息,必将从严处理。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车辆号牌。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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