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发帖删帖获利130余万,6人被提起公诉。27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了解到,该起四川“网络水军第一案”已在泸州叙永法院一审宣判,袁某等6人被判处2-6年不等有期徒刑。
四川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通报称,27日,泸州叙永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袁某等6人从事网络有偿删帖等业务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袁某等人被判处2-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8月,曾独家报道这一起“网络水军”案。8月22日,泸州叙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网络水军”案。公诉人指控称,袁某从2012年起在佛山从事网络有偿发帖、删帖业务。2013年8月返回叙永从事有偿删帖,并指导弟弟袁某和妻子胡某等人从事网络有偿发帖、删帖业务。期间,3人多次接受删帖中介叶某委托为其删帖。2015年,袁某多次联系已离职的陕西某网站编辑周某删帖,周某介绍前同事王某帮忙。但因王某也已离职无权删帖,王某又找到该网站技术人员张某帮忙。
经调查,袁某等3人除了通过网站申诉通道删帖外,还接联系网站编辑删帖,向对方提供报酬,再不行就找其他删帖中介从中赚取差价。据统计,袁某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非法经营数额达340701元;他的弟弟、妻子非法经营总额达519250元;叶某非法经营总额达350800元;网站编辑周某非法经营总额达69000元;王某获利29100元。6人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帖服务,总共获利130余万元。另据查明,去年10月,周某主动退赃60000元;王某主动退赃40000元。
公诉人认为,袁燚等人违反国家规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帖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袁某等3人和叶某非法经营数额均达2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法庭上,袁某称大学毕业后,先后在网络公司和连锁酒店工作,后来迫于经济压力,开始从事网络发帖删帖业务,“发稿挣了500万以上,但大部分是发帖所得,删帖只是小部分。”庭审进行了近8个小时,6人对指控的罪名均无异议,“但犯罪金额是包括发帖和删帖,应予以区分。”其中,胡某还称她主要是发帖,删帖占少数。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6人均称愿意退还所有违法所得并缴纳罚金,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做违法事情。
四川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的通报中还提到,袁某等人通常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删帖:一是直接通过网站公布的申诉渠道申诉删帖;二是直接联系网站的编辑删帖,向对方提供报酬;三是找其他的删帖中介删帖,从中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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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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