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最近,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男子雷某光天化日之下,竟对邻居家的“过年鸡”动了歪念。最终,雷某偷走了一只鸡,被处行政拘留十日。2019年元旦,他只能在拘留所里度过了。
据乐山市沙湾区公安分局葫芦派出所民警介绍,2018年12月26日中午,该镇葫芦坝村一老乡家有喜事,周围邻居都去帮忙、吃酒大碗凑热闹去了,村民雷某心中一阵窃喜,便蹿至邻居徐某家,大摇大摆去给徐某家的鸡“拜年”,偷走了一只鸡。
雷某抱着鸡一路往回赶,路上遇见其老表吴某,便慌称鸡是自己买的。当天,徐某发现自家“过年鸡”不见了。当晚,雷某怕事情暴露,便把偷来的鸡抱到其师娘张某家去骗取信任后,对调了一只鸡。
据民警介绍,当警方找上门时,雷某理直气状把调来的鸡抱去让邻居辨认。这小把戏分分钟被大家识破,雷某前后说话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最终交代了偷鸡行为。
经调查,雷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雷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佰佰安全网提醒,岁末年初,大家务必要提高警惕,做好各项防范被盗的措施。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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