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浙江义乌铁路警方接到报警人陈某的电话称,用自己的身份证买不了火车票,售票员告知,有人用他的身份证已经买了当天的另外一张火车票,产生了冲突。
接警后,民警经过查询发现:用陈某信息购买的车票是当天晚上从义乌出发的,而且列车恰好在检票阶段,民警立即到对应的站台和对应的车厢位置展开小范围寻找。在列车上客前,民警在站台发现了使用陈某身份信息的韩某。在确认了事实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将韩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的询问。
在询问的过程中,韩某承认,身份证是他伪造的,而且他是故意使用了陈某的信息。
据韩某称:他和陈某在三四年前就认识,还合作做了一个工程,但两万多块的工程钱被陈某拿走了,之后他就联系不上陈某,钱也要不到,他就突发奇想,做了一张与陈某身份信息一样的假身份证,而身份证上的照片是韩某本人的。
韩某就是想通过使用带有陈某信息的假证,让陈某知道身份信息被盗用了,然后陈某就会报警来找他,他也就可以找到陈某,当面说清这个事情。
民警:“你之前的想法现在也算是达到一半了吧,你冒用证件三四年是不是就为了这一天?”
韩某:“也可以这么说。”
如今,韩某因使用假证已被警方行政拘留,而他与陈某的债务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了。
佰佰安全网表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也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