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有妻儿,但已婚的党某仍谎称自己单身,结交女朋友,继而骗财骗色。两年期间其以恋爱为名,不但欺骗了“女朋友”刘女士的感情与其共同生育了一个女儿,还以各种方式“博同情”诈骗刘女士100多万元。近日,浦东警方破获了这起案件。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南码头路派出所辖区居民刘女士到派出所报案称,其于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与男子“吉某”谈恋爱,期间“吉某”以父母病故等理由,累计骗取刘女士人民币100余万元,派出所民警即对刘女士的报案进行了受理并开展侦查工作。
民警陈兆康是该小区的社区民警,“老爷叔”民警得知报案情况后,上门对报案人刘女士开展回访工作。在回访中老陈又得知刘女士与“吉某”已于2017年育有一女,之后“吉某”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刘女士为女儿申报户口,这加重了老陈对“吉某”身份的怀疑,决定智取“吉某”。通过手机老陈与他取得联系,以女儿申报户口需要其到场为由,通知其到派出所内配合工作。 12月19日16时许,“吉某”到所后,民警老陈即对其进行控制,并对“吉某”真实身份进行核查。真相随之浮出水面,嫌疑人党某一直假借着“吉某”的名字与刘女士保持恋爱关系。经进一步查询发现党某已婚且已育有一女。在相关证据面前嫌疑人党某供述了其以恋爱为名,编造各种虚假理由先后共计骗取被害人刘女士人民币1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目前,嫌疑人党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浦东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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