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下午13时许,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朱诸路展开酒后驾驶查处行动,一辆即将进入检查路段的SUV,当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时,想要掉头驶离,执勤民警立即上前阻拦,这位驾驶人似乎对车辆的长度不是太熟悉,将车头朝着路边石停了下来,准备倒车再次掉头时被执勤民警阻拦下来。
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刘某与车辆进行检查,对刘某进行询问时刘某总是躲躲闪闪与执勤民警拉开一段距离,身上散发着酒味,执勤民警询问刘某是否饮酒,刘某回答道“警察同志我这刚拿证一个月,车开的还不熟练呢,怎么可能喝酒,我身上的酒味是吃饭的时候给别人倒酒时不小心弄到了衣服上。”
执勤民警将刘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核查,经过酒精呼气检测刘某的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面对证据刘某这才说出实情。
原来刘某驾证考试考了三年就在一个月前终于取得驾驶证自己十分的高兴,自己的朋友得知此事想帮刘某庆祝一下,自己又一直没什么时间,当天中午天气不太好在家没什么事,就开车去朋友家里喝酒,酒后觉得这样的天气不会有交警查车,就开车回家没想到在半路被交警查获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刘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由于刘某还在实习期对其驾驶资格予以注销。
佰佰安全网提示:酒驾危害大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酒后易犯困、疲劳,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您与他人的安全请不用酒后驾驶机动车。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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