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磨了多年,终于能够安定下来了。”13日,潜逃16年的林某某在浙江云和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的规劝下投案自首,至此16年“黑户”逃亡生涯结束。
一时贪念“顺”走巨款
1987年10月3日,外出做生意的张某等人投宿于林某某所在工作的宾馆内。出于安全考虑,张某将67000元现金交给林某某保管。
这笔“触手可及”的巨款对于当时生活窘迫的林某某充满吸引力,假如有了这笔钱,就可以为自己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于是她顿生贪念,趁深夜之际窃取装有巨款的手提箱乘车潜逃。
事发后,林某某被警方抓获,经法院判决其因盗窃且金额巨大被判死缓,后送至监狱进行关押。
16年“黑户”负案逃亡
1999年,在监狱服刑的林某某患上精神分裂疾病,考虑到病情,其执行刑罚方法变更为保外就医。然而,2003年2月份仍处于保外就医中的林某某却突然失联,一场追逃拉锯战便由此展开。
潜逃后,患有精神疾病的林某某精神状态时好时坏,颠沛流离。又因成了“黑户”,她只能藏匿于犄角旮旯的阴暗处。
云和警方坚持不懈追逃十多年,却在多番寻找林某某藏匿点时次次扑空。
以情感化劝其自首
16年后,追逃出现了转机。在一次日常工作时,云和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偶然发现林某某曾出现于丽水市碧湖镇。
通过调查发现,林某某潜逃后投靠到丽水碧湖籍一男子雷某某家中,并与雷某某生育了一名男孩。
民警循踪找到雷某某租住的房子,然而并未发现林某某的踪迹。原来,林某某因害怕被抓平时不常在雷某某家中,她时不时就要出去躲避警方的追捕。
而雷某某不仅要照顾自己年迈的父母和林某某,还要照顾正在生病的孩子,现仅靠着打零工谋生,生活十分窘困。由于林某某的“黑户”问题,家里无法申请低保等困难补助。
为此,民警多次走访林某某家属,为其送上生活用品以缓解生活压力。同时,民警一直不懈地给其家属做思想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以情感化、以法规劝,使其家属能规劝林某某早日投案自首。
经过前期做的大量工作,云和警方终于在2019年春节从林某某家属口中得知了其消息。
在民警及家属的规劝下,林某某于13日到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一场长达16年之久的追逃终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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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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