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情人节,一男子为送女友礼物,竟然在凌晨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2019年2月14日00点02分,中牟县公安局郑庵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抓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刘某。
2月13日晚,中牟县公安局郑庵派出所民警张小明带领王森,张振亚,尚凯歌,李胜阳等人冒着大雪开展巡逻。2月14日00点02分,民警巡逻至中牟县商都路与新安街交叉口时,看到西南角有一男子在一辆轿车旁边,冒着雪不知道在“忙”什么。民警仔细观察该男子后,发现该男子并不像车主,这么大的雪不开车门,却从车窗探进半个身子拿东西,这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民警立即上前进行盘问,发现车窗玻璃是被砸碎的, 地上很多碎玻璃,于是将该男子控制。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男,现年30岁,郑州市郑东新区人。据犯罪嫌疑人刘某供述:其为了给新交的女友买个像样的礼物,一晚上连着作案4起,盗窃车内财物2000余元。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佰佰安全网提醒市民:
1、记得在人离开汽车前把车窗关好,避免给犯罪分子顺手牵羊的机会;
2、记得不要在车内放置任何贵重物品,即使如手提包等是空的,也不要闲置在车内,因为犯罪分子可能认为包内有现金,进而采取砸玻璃盗窃;
3、记得把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或者具备监控探头的路边停车点,切莫单独停在偏僻的小路上,以免被不法分子盯上;
4、记得把车停到路灯光线良好的地方过夜,在灯光下作案的难度比在黑暗中要大大增加;
5、记得给车辆安装实用可靠的报警器,万一车窗被砸,可及时鸣笛报警,避免进一步损失;
6、记得报警,一旦发现车窗被砸,财物被盗,请及时报警,并尽可能的保持好现场。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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