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投资理财”失败,为弥补窟窿,重庆两江新区一大型民营企业中层主管用“借钱”的幌子,先后诈骗25名员工合计300余万元。近日,重庆两江新区警方成功侦破该案。
2018年12月中旬,重庆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大竹林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民营企业管理人员报案,称该公司一中层管理人员张某某失联,且部分员工反映,张某某曾通过不同方式和理由向员工“借钱”,数额较大,这一反常情况引起了警方注意,并展开侦查。
调查发现,2011年以来,张某某曾先后向该公司25名员工“借钱”,涉及金额高达300余万元。在取得张某某涉嫌诈骗的证据后,警方立即将其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同时通过张某某家人、亲属、朋友,敦促其投案自首。经过警方反复、连续工作,张某某在2月16日投案自首。
据张某某交代,2011年,她来到该公司上班,见当时房地产比较景气,于是决定投资门面,炒个短线,赚笔快钱。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9月,张某某先后以自己的名义在璧山、大学城、两江新区等范围内买了4个门面、并且个人消费购买了一套房和一辆奥迪轿车,首付140万全部是编造各种名义向同事及民间“借贷”,其余的全部办理银行贷款。张某某当时每月收入在3000元左右,而所有首付借款的利息每月就近5万元,外加每月房贷、车贷,完全入不敷出。
为解决还贷问题,张某某采取了办理多张信用卡、小额贷款、手机网贷等办法,非但没能解决问题,债务窟窿却越滚越大,欠款越来越多。期间,张某某也想通过变卖手中的门面来抵债,但当时市场不景气,只好亏本打折卖出,资不抵债。
2014年,张某某调到该房地产公司总部,负责销售工作。为了尽快“还清利息和贷款”,张某某将目光瞄准同事,决定利用在总部上班又身为管理人员这一“优势”,虚构编造各种理由向同事“借钱”,累计向身边25名同事“借款”,金额达300余万元。
目前,张某某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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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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