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卖淫嫖娼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过最近汉寿却发生了这么一件奇葩的事。男子嫖娼后趁女子洗澡偷走嫖资,为追回嫖资,女子竟打110报警,想请警察帮忙追回嫖资,结果双双被拘留。
2月25日凌晨,汉寿县公安局110处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县城某宾馆内有一女子被人强奸。接警后,110处警大队民警立即与报案人取得联系,并赶到现场处置。谁知报警人何某(女,21岁,贵州人)见到民警后,却支支吾吾、遮遮掩掩,想掩饰着什么,极不配合民警调查,民警经过详细询问,查出一起令人啼笑人非的案件。
原来何某在汉寿某KTV上班,2月20日,她通过某交友软件认识了37岁的汉寿县株木山的男子伍某。在聊天过程中,伍某多次流露出想“找小姐”的想法。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两人约定于2月24日晚,伍某出资2000元“包夜”何某。当天晚上10时许,两人在约定的县城区某宾馆见面,伍某将2000元嫖资付给何某后,双方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伍某趁何某洗澡之际,以帮忙买宵夜为由,偷偷将付给何某的2000元悄悄顺手拿走,逃离宾馆。何某洗完澡后,在房内左等右等都不见伍某回来,正准备离开时发现钱包内的2000元竟然不见了。恼羞成怒的何某立马电话联系伍某,见伍某不予理睬,便报警谎称被强奸,以威胁伍某要其给钱。伍某见到何某发的报警电话截图后,立马转了1500元给何某想息事宁人。
就在此时,处警民警已经到达现场,无法自圆其说的何某被带回调查。目前,何某因卖淫行为被行政拘留10日;伍某因嫖娼行为被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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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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