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要闻> 正文

张家口市公开宣判一重大涉黑案 数名被告全部获刑

2019.03.27 16:11 2211

今天上午,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张振清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振清、陈立新、孔建忠为索要高利贷,于2000年12月中旬将贾某非法拘禁四天,致贾某非法拘禁中跳楼死亡,贾的妻儿被迫搬家、改名、转学,此事件在张家口市区造成恶劣影响,并由此树立了张振清的非法权威。

2006年,被告人张振清又伙同他人与李某军、李某强(已判刑)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聚众持械斗殴,逐渐坐大成势,确立了强势地位。至2008年底,被告人张振清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以同事、同学、亲属、邻居为纽带纠集人员,形成了以张振清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陈立新、王利军、段志城、苑吉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韩晓明、王昭青、梁明珠、刘涛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多年来,该组织通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手段暴力讨债,大肆攫取不法经济利益;采用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放弃竞拍;采用停放车辆、人员围堵等手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该组织横行霸道,欺压百姓,严重破坏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张家口市区及周边地区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振清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责令被告人张振清、王占田等8名被告人赔偿张家口某机动车检测中心人民币85360元;对被告人张振清违法所得人民币410万元予以追缴。对陈立新等8名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定罪的被告人,根据具体罪责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并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38000元至10000元。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展开剩余全文 收起剩余全文
分享到

相关推荐

张家口市公开宣判一重大涉黑案 数名被告全部获刑

2019.03.27

1575

恶势力团伙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12人获刑

2018.11.01

1306

男子不愿与女友分手 将其拘禁起来实施殴打

2018.09.27

1279

男子地下室拘禁女友 只因为不想分手

2018.07.08

1849

男子非法拘禁他人 被警方抓获

2019.01.20

1445

加载更多

最新资讯

江西一家三口被撞亡案”开庭,被告廖某宇当庭鞠躬致歉,死者家属不接受
2025.04.16 816
太痛心了,四川一儿童小区内被碾压身亡!
2025.04.16 862
贵州7岁男孩遭3只大型犬撕咬!仅收到5万赔偿
2025.04.14 586
“天屎之路”引起巨大争论:该迁走还是再忍忍?
2025.04.14 672
太狠了!20分钟涨了近150元,酒店“瞬间涨价”引质疑
2025.04.07 1020

热门排行

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

2022.01.29

8745

美国解除中国学生赴美限制 家长们喜忧参半 敢不敢放儿去?

2021.04.30

31412

女子举报公务员丈夫出轨公款消费 纪委避而不谈

2021.12.30

15805

重磅!三孩政策来了!网友“炸锅”!敢不敢生?

2021.05.31

29474

浙江男子卖掉亲生儿子后带现妻游山玩水?你怎么看?

2021.04.30

28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