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名老人受伤昏迷,而肇事车辆却逃逸了。经过警方侦查发现,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非常蹊跷,肇事嫌疑人竟是当时的报警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3月28号上午,合肥市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肥东县店高路孟陶村附近,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被撞受伤,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交管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侦查。
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王健表示:“现场只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我们通过现场勘查,通过它的痕迹以及撞击力判断这起事故,是一起逃逸事故。”
由于被撞老人伤情严重,正在医院抢救,警方无法从当事人口中获取线索。不过当时报警人报警时,称肇事车辆是一辆车厢覆盖着桔黄色帆布的货车。警方根据线索,很快找到了这辆货车。
然而当民警见到这辆货车时,却疑窦丛生,因为这辆车上没有任何碰撞的痕迹,轮胎也与现场遗留的刹车印不相符,应该不是肇事车辆。而这辆橙色帆布货车的驾驶员告诉民警,他当时看到了事故发生的过程,称肇事车辆是一辆蓝色的小货车,他认为这个货车不会逃逸所以没有报警,便驾车离开了。
结合事故现场和车辆情况,民警判断这名驾驶员的描述可信度较高。报警人提供了虚假线索,这让警方对他的动机产生了怀疑,通过对此人展开侦查,警方发现他竟然在“贼喊捉贼”,因为肇事者就是报警人自己。
通过对报警人袁某相关信息进行查询,警方发现此人的名下就有一辆蓝色小货车,与大货车司机所说的肇事车辆特征非常相似。于是民警很快就找到了报警人袁某和他的蓝色小货车,经过对这辆车进行勘察,警方认定这就是肇事车辆。民警王健说:“我们当时就大胆的想象,会不会是这个人,在发生事故之后报警,然后就是贼喊捉贼。小货车的左侧后厢板位置与电动车车头发生相碰,这起事故是由小货车在行进到岔路口超车引起的。”
在证据面前,袁某很快承认了撞人之后逃逸的事实。据他交代,当时撞人之后,他认为没人看见事发过程,便报警称他超越的那辆大货车肇事逃逸了,上演了一场“贼喊捉贼”的闹剧。以为报警就可以让自己脱身。
目前伤者仍在抢救中,肇事嫌疑人袁某已被警方控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