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一彩民600万奖金被冒领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事人李永志称,自己为将被人冒领的奖金追回打官司,已经花费近80多万元,但一名冒领者在诉讼期间将奖金从银行取走,目前仍下落不明。公共场所冒领他人奖金确实令人气愤,也严重侵害了他人财产安全。
安徽彩民
为讨回600万元彩票奖金,安徽阜阳彩民李永志已多方奔走近3年。李永志日前告诉记者,本属他的彩票奖金被人冒领后,他将冒领者诉至法院。官司打赢后,但被告拒不执行判决。其中一名冒领者在诉讼期间,就已将奖金从银行取走,目前下落不明。而他已为官司花去80多万元律师费。
起因
让人代买彩票中600万
李永志自称是安徽阜阳市的一名老彩民,常打电话让彩票站点老板潘攀帮他代买彩票。他回忆,2012年12月11日下午,他打电话给潘攀,让潘帮忙买第2012146期福彩双色球彩票。他报出选定号码和条件,让潘攀通过“缩水软件”出号,买了86注。
开奖后,李永志发现自己的彩票中了大奖。2012年12月16日,他去找潘攀领取彩票,潘攀却否认曾经帮他买过彩票。他后来得知,彩票开奖后第二天,潘攀的亲戚王文军到安徽省福彩中心领取了本应属于他的600万元奖金(税后奖金480余万元)。
李永志认为潘攀和王文军共同冒领了他的彩票奖金,他首先想到到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公安机关认为这是民事案件,让我到法院起诉。”然而,法院也对该案提出异议。相关司法文书显示,2013年4月,阜阳中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该案涉嫌犯罪,又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不过,公安机关坚持认为该案属民事纠纷,将该案退回法院。
胜诉
冒领者一自首一“失踪”
一番折腾后,阜阳中院最终以民事纠纷重新立案。判决书显示,经调查审理,2014年3月,阜阳中院作出判决,李永志胜诉。此后,潘攀和王文军向安徽高院提起上诉,但被驳回。
虽然官司打赢了,但李永志想拿到奖金也绝非易事。2014年10月,该案生效判决被移交至阜阳中院执行庭,6个月后执行无果。
据报道,执行期间,阜阳中院还曾对被执行人潘攀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由于未查到其名下有财产,司法拘留到期后只能将其放走。潘攀称奖金在王文军手里,而法院在执行时发现,早在诉讼期间,王文军就已将巨额奖金从银行提走。
李永志告诉记者,2015年4月,阜阳中院认为潘攀和王文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阜阳市颍泉区公安分局,“潘攀在2015年5月29日到颍泉刑警队投案自首,但王文军下落不明。”
追问
为讨回奖金他已花费80万
李永志已为官司花去律师费等80多万元,对于目前这种尴尬的状况,李永志颇为不满。他认为阜阳警方涉嫌不作为,将刑事案件推给法院作民事纠纷审理,让他陷入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局面。
现实中,冒领彩民大奖的情况时有发生。委托购买彩票后中奖被他人领走的案件,很难取证,能通过诉讼取回中奖奖金的案例较少。主要是因为电话委托只是一个口头协议,很难有法律效力。
彩票代买确实会给彩民带来一定程度上的方便,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虽然经常有报道站主帮代买中大奖后归还彩民,但彩民仍需注重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录音环境下,或者有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电话委托,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据了解,李先生向法院提供了和潘攀的相关通话记录等证据。记者昨天致电审理该案的阜阳中院法官及负责办理拒执案的警方负责人,但对方均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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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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