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都是瞄准有价值的财物下手,然后通过变卖获取不义之财,但今天这个案子里的小偷有点与众不同。因为他偷走了一辆没有任何快递货物也难以销赃的快递专用电瓶车。通俗点说就是他偷的东西不值钱!!!那么,盗车贼究竟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要费尽心机做这么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儿呢?
24日,快递员小黄匆匆来到长宁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报案,说自己的电瓶车被盗了。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调阅了路面监控,很快锁定了盗车贼的身影。监控中,民警发现这个盗车贼不仅四处绕路低头躲避监控,中途还两次换装,而且骑车的姿势很不自然。然而,就在民警以为“棋逢对手”的时候,监控中却发现了奇怪的情况。
与此同时警方查到,盗车贼停车的这家快递网点,就是报案人小黄工作的那家快递网点。由此可见,这其中必有有隐情。然而,就在一连串疑点浮出水面之时,对监控中盗车贼的辨认工作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那名偷走电瓶车的盗车贼,竟然是小黄所在的快递网点的负责人老江。原来,这个案子从头到尾竟然都是假的,报警人报的是假案。
就在半个月之前,小黄所驾驶的电瓶车因为套牌的缘故,被交警拦下并做了扣车处理,因为提供不了相关证明,小黄无法从交警那里领回自己的电瓶车,而租赁公司有规定,如果租赁电瓶车被盗,凭着公安机关的案件接报回执单,可以从租赁公司那里重新申领一辆电瓶车。
于是,快递网点的负责人老江就给小黄出了这么一个主意。不过,由于小黄在报案时,没能提供出“被盗电瓶车”的钢印号、牌照号等关键信息,所以尽管两人煞费苦心,又是报案又是伪装盗车贼,他俩的小算盘还是落了空。
由于谎报案情,老江和小黄两人分别被长宁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老江和小黄自以为能靠小聪明钻规则的空子,为自己牟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实际上,他们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如果不是民警及时识破阴谋,老江和小黄的伎俩真的得逞了,他们的行为将会涉嫌诈骗罪。
最后,请大家一定要正确使用110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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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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