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濂溪区公安分局五里派出所的杨警官么,我发现我这个小区里一楼空地上有种花不正常,和网上图片中的罂粟花好像。请你们派出所过来核实下。”
热心市民
5月9日,濂溪区公安分局五里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小区有人疑似种植罂粟花。接到报警后,民警杨瑞洪等人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清点确认,种植的45株植物为毒品原植物罂粟。
经了解,在此处种植的45株植物是毒品原植物罂粟为小区住户王某(65岁)所种。经询问,王某称其并不知道这是罂粟,只因前年夏天在老家的一条马路边上发现这个植物开出来的花很漂亮,于是就摘了4个种子带回来。今年收拾东西时偶然想起,便找个地方把种子种下了。
面对民警的法律讲解和批评教育,王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表示今后一定不再种植,并协助民警将种植的罂粟全部铲除。
针对围观群众所说的罂粟花好看、罂粟花是治病偏方等等,民警在现场对他们进行了禁种铲毒宣传。
随后,民警将45株毒品原植物罂粟全部铲除并带回派出所集中销毁。
普法课堂
佰佰安全网提示: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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