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5月14日),记者从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政治处获悉,5月11日凌晨,一名在逃命案嫌疑人被警方在街头查获,该男子于2018年年初将邻居杀害后,骑着一辆花费30元购买的自行车辗转5省逃亡。
据了解,5月11日晚凌晨2点,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月亮湖警务站民警冯磷驾着警车带着两名辅警江笛、盛佳佳在巡区各路段巡逻,对一名戴着帽子骑自行车的男子进行盘查。该男子非常配合地掏出身份证,信息显示男子姓贾,河南籍。民警随后要求对贾某挂在自行车上的大包小包进行检查,其行李中除一些衣物外还有刀具,贾某则在旁不停地解释刀具为合法用途。
“我与妻子离婚了,心情不好,就骑车出来散散心。准备前往襄阳去转转。” 被询问深夜骑行的原因,男子操着一口河南口音回答。但民警还是感到男子行为古怪可疑,便将男子的身份信息上传市公安局大数据实战中心核查。
等待查询结果期间,贾某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与民警聊着,还“表扬”民警们大半夜地都在巡逻,实在是很负责。接着,民警冯磷的对讲机响起,该男子被核实为在逃嫌疑人,民警立即将其控制。
据了解,贾某现年48岁,是河南省唐河县桐寨铺村民,他与邻居蒋某因矛盾发生冲突,过程中贾某“吃了亏”。2018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六)贾某准备好器具,在凌晨时分潜入蒋某家中,持械击打熟睡中蒋某的头部。泄恨行凶后,贾某开始怕了,于是带上6000元现金开始了逃亡生涯。2018年3月初,唐河县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公开通缉杀人嫌疑人贾某。
据贾某交代,逃亡开始后,他在南阳花了30块钱买了一辆自行车,骑着这辆车辗转陕西、山西、湖南、广西、湖北五省躲避警方通缉。1年多来,他从不敢用身份证,平时都是随便找个偏僻地方休息,省吃俭用,买1元钱的馒头,喝免费的稀饭。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甚至让他产生了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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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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