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手机需要解锁密码,转账也另需支付密码,然而这“重重设密”,因为手机内的一张身份证照片便彻底失效。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盗窃案,男子胡某某利用身份证照片篡改支付密码,窃取了舍友周某手机内钱财4000余元。
去年10月的一天,结束夜班的胡某某在单位宿舍休息。眼见屋内空无一人,起了歪念的他便开始四处翻动。不一会儿,舍友周某床铺枕头下的一部手机引起了他的注意。胡某某尝试打开手机,虽然屏幕设置了解锁密码,但胡某某想起自己曾经看到舍友解锁手机,试着按输入密码竟成功打开。进入操作界面后,胡某某打开微信发现,舍友的微信账号竟然绑定着两张银行卡。见财起意的胡某某动起歪念,欲把微信内的钱转到自己账户上。
原本因不知道转账密码,胡某某打算放弃,但他在浏览手机相册时,无意间发现相册内竟然有周某的身份证照片。这张照片成了他接下来进行一系列转账操作的重要“工具”。胡某某用周某的身份证照片顺利改掉了支付密码,又将账号内的2000元以好友转账的方式取出后,删除了转账记录。为了盗取更多钱财,越陷越深的胡某某又用周某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支付宝账号,并绑定其微信账户内的银行卡,再用该支付宝账号将卡内资金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经过一番操作后,胡某某立即注销了该支付宝账号。
由于害怕被周某发现,胡某某故意将手机摔在地上致使手机屏幕碎裂,重新放回了周某枕头下。不久后,周某回来发现手机屏幕有几处碎裂,便向胡某某询问情况。胡某某则装作不知,搪塞过去。几天后,周某去银行取钱时发现绑定在微信账户上的两张银行卡竟都显示无余额,这才意识到资金可能被盗,于是报警。
2019年1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被警方抓获,其到案后对盗窃周某账户内4000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胡某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不要在手机里存身份证照片、银行卡照片等内容,避免被犯罪分子利用。记者检索公开报道发现,2018年9月,湖南省张家界市一男子潜入宾馆,通过相册获得机主的身份证照片后,修改了支付密码,从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盗取了2.1万元。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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